前段韶光,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在网上购物时,向网上卖家索取发票时,对方都声称没有发票、开不了发票,然而我身边的朋友都没有选择去维权,但是有一些人在网上店铺上购买小额商品,提出要开具发票,若卖家不给开具发票,则就可以向干系网上购物管理平台进行投诉,而卖家店铺轻则遭遇罚款,重则降星整顿;对付差评投诉,有些卖家却自认晦气了,私下费钱办理问题。
消费者在干系管理平台发起的维权行为,乃至向税务机关提出投诉,都是有理有据的呀!
!
!
大家还别不信,特殊是网上发卖平台的卖家们,确实要懂一点干系的法律,以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柄。
1、《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发卖商品、供应做事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分外情形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履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拓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业务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以是,消费者向卖家购物,支付相应的金额,卖家给消费者开具干系发票,这是卖家的责任所在,卖家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不是直接让消费者捉住痛处进行维权投诉吗?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更何况是电脑网络的背后。对付卖家而言,形形色色的消费者,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须要办理,以上针对发票的投诉,大概你已经碰着过,或者,未来,你也可能碰到。
消费者有权利合理哀求卖家开具干系发票,卖家也有责任给消费者开具干系业务的发票。
以是,主要的事情说三遍:发生经营业务确认业务收入时,卖家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必须开拓票!
!
开拓票!
!
!
发生干系业务支付相应金额的时候,消费者有权利向卖家索取发票、发票、发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