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韶光8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本周四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公告,正式明确了乘客可带充电的能量范围和数量,如乘客在乘机时,充电宝不得托运。
民航总局发新规(图片来自网易)
民用航空发布的《关于民航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规定,充电宝必须是乘客个人自用携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实行的标准是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值(Wh)小于100Wh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登机;额定能量值在100至160Wh的充电宝,登机需经航空公司赞许;大于160Wh的不许可登机,但每名乘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根据Wh与mAh间的换算公式(Wh÷U×1000=mAh)以及日常充电宝5V电压可得知,搭客随身携带20000mAh以下的充电宝可以登机。
此外,公告还指出,乘客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打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并且不得在翱翔过程中利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付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翱翔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