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便是以被海宁法院以诱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惩罚金1万元。
案情回顾
张女士(化名)想购买一辆汽车,同事王某称,自己有个表弟在老家江西某法院事情,能以低廉的本钱价购买到法拍车,并给张女士看了不少汽车图片和交易信息,还说可以试驾车辆。这让张女士心动不已,于是先后向王某转账2万元作为定金并约定进行试驾。

不久,王某果真开来了多辆汽车供张女士试驾,末了张女士选定了个中的一辆蔚来汽车。半个月后,王某带着张女士前往老家江西“过户”,然而到了江西,王某却以各种情由推托,张女士末了只得无奈返回。
此后,王某再一次以“过户”为由约请张女士前往江西,并称自己可以托关系办理驾驶证,张女士想着给父亲办一个驾驶证,于是给王某支付了1万元的办证用度,带着父母一起去了江西。
但是到了江西之后,王某依旧拿出各种情由延迟过户,张女士再一次无功而返。
此外,张女士还将自己同样有购车需求的朋友钱师长西席(化名)先容给了王某,钱师长西席同样看中了一辆车,并通过张女士向王某支付了1万元定金。
第二次“过户”失落败回到海宁后,张女士一贯向王某讯问过户情形,直到王某失落去联系,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于是连忙报警。
▲王某租赁来的“试驾车”
原来
这统统都是王某“自导自演”的骗局
此前给张女士看的汽车照片
是在路上、车行随机拍摄的
交易照片是他自己合成的
而试驾的汽车也都是租赁而来
更没有所谓的关系可以办理驾驶证
法院讯断
海宁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谎称有关系可低价购买法拍车,以支付购车款等名义,分别骗取被害人张女士2万元、钱师长西席1万元;以可以托关系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被害人张女士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造孽霸占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诱骗罪。王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惩罚,遂作出上述讯断。
法官提醒
“法拍”程序全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内部资源”和“低价渠道”。若有意愿参加法律拍卖,务必通过正规平台渠道参与。凡是声称“有道路有关系”“低价购买包过户”等,均属诱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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