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根据《电子商务法》《反食品摧残浪费蹂躏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情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重点监测“双11”期间网络商品和做事集中匆匆销易涌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否公示业务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容许信息;
二、是否存在不公正格式条款、不实行七日无情由退货等陵犯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违法行为;

三、是否存在发卖禁售商品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发卖、宣扬长江流域造孽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
1.网络交易经营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担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接管的做事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场或者有效期限。对付热销商品,应保障充足的货源供应或必要的数量提示,节约消费者韶光,优化消费者体验;
2.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匆匆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匆匆销规则,及时将干系规则明确提示和奉告消费者,并担保活动内容公开、透明。同时,杜绝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扬、以“先涨后降”和“高标低折”等勾引欺骗消费者、以免责条款为由而单方取消订单,不履行条约责任等行为,不得忽略消费者知情权、公正交易权等权柄;
3.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实行“七日无情由退货”“三包责任”等规定,畅通客服热线,积极帮忙办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碰着的困难,不在“双11”期间添堵,切实将消费轇轕化解在源头。
在此,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督,增强消费者权柄的保护意识。如果您在购物中创造自身权柄受到侵害以及经营者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欢迎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