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商品在“朋友圈”、社交群里刷屏
一个名为微商的群体
犹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在不少人看来
在个人社交平台中售卖的商品
不仅价格低
有时还能淘到别处买不到的紧俏货
面对这样的诱惑
你动心过吗?
“本来想省点钱,没想到却被骗了”
4月18日
刘女士到
红山区公循分局昭乌达路派出所报警
几天前
刘女士经人先容
在微信添加了低价售卖香烟的卖家
对方称其手里的香烟
货全、保真、还实惠
在其处购买了3条香烟后
对方承诺3天内发货
本以为可以省点用度
不成想对方
收了钱却不发货
催了还拉黑
接到报警后
民警根据交易记录
和拜访摸排
将违法行为人刘某
传唤到所接管调查
面对民警的讯问
流传宣传自己渠道多、路子广的刘某
才心虚承认
自己既没有发卖资质
手头也没有香烟可售
只是此前在网吧上网时
有时听一起上网的差错提及
有想买便宜香烟的需求
顿然计上心头
自以为创造了商机
便谎称自己手里有货
在个人社交平台中售卖
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目前
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分局
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惩罚款惩罚
香烟作为一种专卖商品
本就不许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发卖和交易
此外
大部分个人“微商”
属于无实体店
无业务执照
无信用包管
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
其准入的门槛低
利用的账号也不一定是实名
在交易时非常随意马虎发生轇轕
碰到与刘女士相似情形的消费者
实在已不在少数
还是要提醒大家
不切实际的优惠幅度
并不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
选择正规的平台选购商品
才能买得安心、省心、放心!
来源:红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