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1·10”较大中毒事件调查报告》。
2023年1月10日14时许,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强宏泰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件,导致3人去世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丢失545.85万元。
经调查认定,浙江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1·10”中毒事件是一起因未经方案、施工容许,占用消防通道造孽培植污水处理举动步伐,违反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作业造成职员伤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任务事件。
《调查报告》对有关任务职员及任务单位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件中去世亡免于深究任务职员。
1.何国良,男,1966年8月30日生,系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污水处理站站长,组织员工违反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开展高浓度污水抽取作业,对硫化氢气体泄露报警应急处置不当,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任务,鉴于其在事件中去世亡,建议免于深究任务。
(二)已被法律机关采纳刑事逼迫方法职员。
1.何国俊,富强宏泰公法律定代表人兼一分厂实际掌握人,2023年1月16日因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月19日变更为监视居住。
2.何关木,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总经理,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
3.张国龙,富强宏泰公司安环科科长,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4.何东森,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办公室主任,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5.金良,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污水处理站员工(池体管理员),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三)对有关公职职员处理建议。
对付2022年绍兴柯桥浙江天马实业株式会社18000t/d废水处理预回用工程“11·18”较大中毒窒息事件,瞒报的绍兴柯桥宏强印染有限公司“12·21”一样平常触电事件和本起事件调查过程中创造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职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合并移送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并作出处理。
(四)对事件企业及其他任务人处理建议。
1.富强宏泰公司,未取得方案容许和施工容许,造孽占用消防通道培植污水处理举动步伐,未按环保部门审批见地设置废气网络处理装置;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职员,紧张卖力人、安全生产管理职员培训未达到法定时长;未按规定督匆匆从业职员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监督、教诲从业职员规范佩戴、利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对污水处理站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事件隐患排查;违反污水处理工序规定和污池塘体安全康健管理制度,未经安全风险评估,临时加装水泵将强酸性高浓度废水直接注入调节池。对事件发生负有紧张任务,建议柯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干系规定依法处理。
2.黄国友,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卖力安全生产培训教诲事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紧张卖力人、安全生产管理职员培训未达到法定时长,对从业职员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不到位,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任务,建议柯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干系规定依法处理。
3.何云根,富强宏泰公司综合管理办主任,卖力安全、环保等事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环保部门审批见地设置废气网络处理装置;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职员,紧张卖力人、安全生产管理职员培训未达到法定时长,对从业职员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不到位,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任务,建议柯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干系规定依法处理。
(五)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责成柯桥区向绍兴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抄报省应急管理厅。
(六)须要其余调查处理的有关问题。
事件调查中创造富强宏泰公司高浓度废池塘常常满溢,流入电缆井内;事件企业安全做事机构未有效开展安全做事等问题。鉴于这些问题不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缘故原由,不影响事件缘故原由、事件性子、事件任务的认定,按照属地处理原则,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绍兴市柯桥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总台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