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起,《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洗濯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工业防护涂估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建筑用墙面涂估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20)、《车辆涂估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木器涂估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等国标开始生效履行。干系生产型企业、入口商乃至包括发卖商,均须要提升合规应对。状师认为,有以下几个基本把稳事变。
第一,该些标准效力如何?有无履行过渡期?
上述标准均是国家逼迫性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逼迫性标准、推举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举性标准。逼迫性标准必须实行。国家鼓励采取推举性标准。上述新标准,均属于国家逼迫性标准。发布至今,已近半年,12月1日日是正式履行日期,不再有多余的过渡期。

第二,干系产品如若违反上述标准,有什么法律意义上的不利后果?
对应环境法律风险方面,生产、入口、发卖和利用的原材料和产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并不符合标准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面临被行政惩罚的风险。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生产、发卖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哀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公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入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哀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由海关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惩罚等。
第三,如何戒备风险?
由于涉及不同主体地位,法律风险及应对方法角度不同。以干系入口商为例,法律风险相对较大,须要引起特殊把稳,对付原来条约版本未涉及干系产品标准更迭问题的,须要及时做好干系风险应对方法。详细方法,不可一概而论,可以咨询专业状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环保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态度。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公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