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联合司法职员深入各电动自行车发卖店铺,重点检讨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造孽改装或加装电池、电机、掌握器等行为。同时,司法职员详细查看了各店铺的进货台账、产品合格证明和 3C 认证标志等,并对在售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外不雅观标识、构造和紧张技能参数等进行了仔细比对。
在检讨过程中,司法职员还向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及发卖职员宣扬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等干系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哀求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发卖不符合新国标、未得到 3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造孽改装和拼装电动自行车。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将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司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发卖和改装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肃清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这次联合检讨管理行动,进一步增强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遵法意识和社会任务意识,有效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经营秩序。下一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将连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加强宣扬教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