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河路与求是大道交叉口东侧、西侧、南侧、北侧;
御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东侧、南侧、北侧;
御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侧;

新华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侧、西侧、南侧、北侧;
新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侧、北侧;
新华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东侧、西侧;
新华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北侧、南侧;
解放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北侧、东侧、西侧;
解放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西侧、北侧;
解放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南侧;
维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东侧;
维明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西侧;
光荣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东侧;
永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侧;
光荣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南侧。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畅的(违法代码:1625)。
公示韶光: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11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来源: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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