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1月31日从昆明市商务局获悉,2月3日12时起将发放第一期“彩云昆明消费券”,投放金额1000万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有效引发居民消费潜力。
消费券在哪领取?
怎么用?

快快往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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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投放规模
本次消费券投放金额1000万元,个中住宿餐饮券300万元,加油券400万元,其他通用券300万元
发放韶光
2022年2月3日12时起。
投放平台
云闪付App(中国银联株式会社云南分公司)。
利用韶光
本次消费券有效期10天,利用截止韶光为2022年2月3日12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发券期内3个大类的消费券单用户各限领一张。
活动范围
(一)投放范围
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事情学习、不雅观光旅游职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二)利用范围
面向节假日期间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及住宿、餐饮等单位,详细名单由市级干系部门核准后公布。
消费券投放、领取和利用
(一)消费券种别
消费券共设置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3种。
1.住宿餐饮券
(1)5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2)15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一张。
2.加油券
(1)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2)8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3.其他通用券
(1)5元券,消费满20元可用一张;
(2)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3)8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4)2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
(二)利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鼓励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过时不消费自动失落效;一次交易只能利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叠加利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纳切实方法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拓、利用、供应“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创造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纳有力方法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市级商务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落信名单,依法深究干系法律任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消费券在利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利用,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利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利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利用。
市商务局提醒,如在利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时,市民及商家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通过云闪付全国统一客服95516进行投诉、咨询。
昆嫡报全媒体:缪亚平
来源:昆滇经济
责编:杨芮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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