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系规定,我市驻镇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应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次参保缴费标准为:学生个人缴费330元,别的部分由财政补贴。救助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代办、代收。
据理解,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保)且未在江苏省内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学生,由学校与市人社局卡管中央对接学生社保卡的信息采集、制卡发卡事情。7周岁以上(含7周岁)未办理过省社保卡的学生需供应一英寸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第二代居民***照片标准)。已办理过省社保卡的学生则无需制卡,沿用原卡。

其余,参保票据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大众年夜众做事”—“社保费缴费凭据打印”,输入姓名、***号码、手机号码查询打印纸质票据。
参保缴费后的学生医保报酬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等,报酬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镇江首次参保的在校学生报酬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市医保部门提醒,从2021年1月1日起,学生医保参保儿童,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第一公民医院、镇江市口腔医院、镇江市第三公民医院、镇江市中医院等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所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用度可报销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
来源: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