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株式会社
关于公司成为一汽吉林供货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务。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德宏股份”)于2018年10月收到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吉林”)的供应商提名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表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株式会社关于公司成为一汽吉林供货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4)。
近日,公司与一汽吉林正式签订了《基本条约》及其他干系文件,就公司向一汽吉林供货的有关详细商务法律等事变进行了约定。
后续估量的配套产品的供货量将取决于配套车型的产量、配套份额等成分,具有一定的不愿定性,敬请投资者把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株式会社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