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黑龙江省推广运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据的关照》。根据该关照,黑龙江省将于2021年12月12日起,在全国率先正式推广运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凭据,这也标志着黑龙江省车险保单进入电子化时期,免去了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出行、办事须要供应纸质保单和标志的不便。
自2021年12月12日起,全省范围内办理机动车(除摩托车、拖沓机)交强险承保时,各家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供应电子保单及电子保险标志,不再大量发放纸质交强险保单和标志。黑龙江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核发考验标志、开展交通安全司法检讨、处理交通事件时,对出具交强险电子保单并通过联网核查的车主,也将不再哀求供应纸质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不会以未供应交强险纸质保单和保险标志为由予以惩罚。
同时,考虑到车主和驾驶人可能存在的个性化需求,电子保单推广后,各保险公司仍可根据投保人须要供应纸质保单和纸质标志。而跨省流动的车主,则应及时理解所去地区机动车交强险凭据出示办法和有关政策,一些省份尚未推广运用交强险电子凭据。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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