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罗某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容许,无生产等容许证明情形下,以每小时15元雇请工人在任某某家里等地方加工电子烟,后将做好的电子烟成品14400个载至广东省出售。司法职员在现场查获成品电子烟9589个、半成品2705个,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鉴别,涉案电子烟系假冒注册牌号且为伪劣产品。
长汀县公民审查院经审查认定,罗某某违反国家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发卖伪劣电子烟,涉案金额达147万元,其行为涉嫌构成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依法向长汀县公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官提醒:近年来,“时尚”“康健”的果味电子烟被很多人称为“无毒无害”“戒烟神器”。实则,果味电子烟会误导判断力差、追求新鲜感的青少年吸食,里面添加的各种喷鼻香料,不仅随意马虎上瘾还会对康健造成影响,更是让不法分子钻空子,成为新型毒品的载体。

(见习 邱玉喷鼻香 通讯员 周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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