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司法职员查获的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据先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司法职员依法对秀英区白水塘路的海口秀英欣荣电动车行进行检讨时,现场创造该商铺发卖的电动自行车中有2台加装防护支架、加装储物箱、加长坐垫,2023年9月7日司法职员对该商铺依法予以备案调查。
经司法职员调查,该商铺购进2台电动车并在店自行加装,将该批车辆置于店内用于发卖,司法职员根据解到,该批车在司法职员检讨的前一晚,有消费者到店进行购买该批车辆,该商铺根据消费者的哀求并在店内进行加装该批车辆,便于消费者越日领车,但期间未发卖出去。海口秀英欣荣电动车行存在涉嫌发卖加装防护支架、加装储物箱、加长坐垫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9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司法职员依法对桂林洋开拓区桂高路的海口美兰颜众电动车发卖店进行检讨。司法职员检讨创造,该经营场所2辆待售的雅迪电动自行车(型号分别是TDR3015Z和TDR3054Z)均装靠背装置,与上述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形状简图不符合,且经司法职员现场丈量比对,上述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约55厘米,比新国标参数加长了约20厘米。司法职员当场责令该店立即拆除加长的座垫及靠背装置,恢复原样,并备案调查处理。
经司法职员调查,海口美兰颜众电动车发卖店分别购进5辆雅迪(型号:TDR3015Z)电动自行车和7辆雅迪(TDR3054Z)电动自行车。为了便于***,该店擅自对个中2辆雅迪电动自行车(型号分别是TDR3015Z和TDR3054Z)改装加长座垫及加装靠背装置。截至司法职员到场检讨创造时,上述电动自行车尚未***。
海口秀英欣荣电动车行、海口美兰颜众电动车发卖店发卖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均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此被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