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至10月,郭某某组织陈某某、杨某、乔某某等人,在多个“地推群”中购买了4519个手机号码与相应的验证码,用以注册某电商APP账户。
据郭某某供述,他们买到账号后通过专用软件操作,在手机号码原机主不知情的情形下上岸原机主的某电商APP,领取APP账户内的优惠劵来低价购买物品并倒卖。之后,再将注册好的某电商APP账户二次贩卖给其他人,从中获利。
截至2022年10月被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网安大队查获,郭某某等人通过倒卖某电商APP账户共获利5.2万元。

近日,被告人郭某某因犯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惩罚金公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惩罚金公民币一万二千元。
警方提示,民众要严防“地推”骗局。一样平常来说,“地推职员”每每选择超市、阛阓、屯子集市等职员聚拢地方摆摊,通过免费赠予礼品等办法吸引群众,并编造虚假情由,骗取民众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的行为。
随后,“地推职员”会将获取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卖给群里的上线买家。买家收得手机号码后,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完)
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