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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公开销毁了一批野生动物去世体及其制品。
据悉,为从源头上进一步打击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伊犁州公安局森林分局近期开展“打击毁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毁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等专项行动,在“防疫”事情中也缴获了一批野生动物去世体及制品,共计274件。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目前,已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布告》及《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干系规定,造孽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造孽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谢绝野味,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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