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
签订地点:
目 录
1.工程概况 1
2.工程质量 1
3.工期 1
4.设计 2
5.工程价款 2
6.材料设备供应 4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5
8.双方权利 5
9.双方责任 6
10.工程验收 6
11.违约任务 7
12.保修 8
13.不可抗力 8
14.争议办理 8
15.条约生效 8
16.签订日期 8
17.份数 8
18.条约附件 9
19.特殊约定 9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志愿的根本上,经协商同等,就办公或房屋举动步伐维修掩护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订立本条约。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 。
1.4承包范围: 。
1.5承包办法: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办法承包: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1);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见附件1);
(3)乙方只包工。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的设计标准、验收规范、质量考验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2.2约定标准: 。
3.工期3.1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含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定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关照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赞许后方可延期开工,详细开工日期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缘故原由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 日书面关照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3.5停息施工和复工:甲方哀求乙方停息施工或复工的,应提前向乙方提出处理见地,乙方应根据见地及时歇工并妥善保护已落成工程或及时安排复工。
3.6工期顺延
(1)发生以下情形的,工期可顺延:
a)甲方未能按条约约定供应开工条件的;
b)因甲方缘故原由导致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c)甲方未按时验收暗藏工程的;
d)甲方未按时供应条约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e)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缺点指令而导致工期耽误的;
f)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缘故原由造成歇工的。
(2)涌现以上情形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关照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因乙方缘故原由导致工期耽误的,由乙方承担任务,工期不顺延。
4.设计4.1设计图纸及技能文件按照以下第 种办法供应:
(1)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供应知足施工须要的设计图纸及技能文件;
(2)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供应知足施工须要的设计图纸及技能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个事情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4.2设计变更
(1)甲方哀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关照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滞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卖力处理并承担相应丢失。
(3)已落成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丢失,由甲方承担。
(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操持,送甲方批准,同时调度工程价款。
(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供应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签约条约价按照以下第 项约定:
(1)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2)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本工程签约条约价总计:公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工程报价单见附件1),包含本工程所必需的、全部或部分的材料(如乙方供全部或部分材料)、举动步伐设备、施工、安装、人工、运输、管理、税金、保险、报审、验收等所有干系用度,未经甲方书面赞许,不得以任何情由增加其他项目用度。
竣工结算价与签约条约价不一致的,以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竣工结算价为准,除本条约第5.3条规定的环境外,竣工结算价在其他任何情形下不得超过签约条约价的 %。
5.3本工程价款可在涌现下列情形时调度:
(1)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度。
5.4工程价款支付
(1)本条约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进度签约条约价的比例金额(元)
第一次:本条约签订后 个事情日内 %
第二次:工程进度达到 阶段,且通过甲方质量考验后 个事情日内 %
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事情日内 %
第四次:工程保修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或如有质量问题则完成索赔后 个事情日内 %
备注:
(2)任何一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经甲方确认无误的增值税专用***。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赞许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缘故原由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且乙方不得因此哀求甲方增加工程款。
6.材料设备供应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紧张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体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条约附件2,一览表中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供应韶光和地点等。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解释、施工图纸和有关技能资料标准哀求进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卖力。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关照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履历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利用。
6.4本工程中的紧张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供应的工程紧张材料应符合国家干系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职务: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施工履行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条约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责任。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实行。
8.双方权利8.1甲方权利
(1)有权根据工程须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个事情日书面关照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2)有权审批乙方体例的施工进度操持。
(3)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暗藏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1)有权根据工程须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个事情日书面关照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条约责任。
(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应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正指令的书面报告。
9.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
(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能交底事情。
(3)供应房屋主体构造,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能资料。
(4)供应施工场地及所需水、电等施工条件。
9.2乙方责任
(1)制订并组织落履行工进度操持。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3)安全施工
a)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方法,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职员及财产丢失。
b)发生伤亡事件,应在第一韶光报有关部门及关照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哀求处理。事件引发的用度由任务方承担。
c)按工程及安全须要供应看守职员、维修施工利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后做好安全防护方法。
d)在未腾空和连续利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订专用安全和防火方法,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卖力工程成品保护事情。
(5)卖力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10.1暗藏工程验收:具备暗藏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关照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考验记录上具名后,乙方才可进行暗藏和连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供应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后7个事情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个事情日内书面关照乙方赞许或提出修正见地,双方根据修正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正期限。乙方应按甲方见地进行修正并承担因自身缘故原由造成的修正用度。
(2)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需整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整改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
(3)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赞许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条约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全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 个事情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卸手续。
11.违约任务11.1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条约无法履行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条约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条约,违约方承担连续履行、赔偿丢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任务。
11.2由于乙方任务耽误工期的,每耽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11.3甲方过时支付条约价款的,应就过时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公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打算的过时付款违约金。
11.4由于乙方任务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底细况污染掌握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由于以上缘故原由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耽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任务后,除本条约被依法解除外,双方均应连续履行条约,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工程的无缺。
12.保修12.1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对本条约项下的工程承包管修任务,如涌现任何工程毛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照后3日内卖力维修,并承担干系用度。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供应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干系用度由乙方承担。
13.不可抗力13.1本条约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战胜的客不雅观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磨难、战役、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宜。
13.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条约责任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条约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只管即便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耽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肃清后,立即关照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哀求调度条约价格。
14.争议办理14.1条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老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办理。
14.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办理的,向 所在地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条约生效15.1本条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卖力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条约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6.签订日期16.1条约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末了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条约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7.份数17.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条约附件18.1本条约包含以下附件,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工程报价单;
(2)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3)工程竣工验收单;
(4)工程保修单。
19.特殊约定19.1本特殊约定是对条约其他条款的修正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殊约定为准。
。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卖力人)或授
权代表(具名):
法定代表人(卖力人)或授
权代表(具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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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1: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解释
附件2: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韶光
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具名盖章): 乙方代表(具名盖章):
附件3:竣工验收单
验收韶光: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甲方
具名(盖章):
监理单位
具名(盖章):
乙方
具名(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同等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入住后办理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4: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