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该批入口医用超声诊断仪共计4台,货值32万多美元,均来自韩国,紧张用为难刁难人体进行超声检讨。经排查,生产该超声诊断仪的韩国企业输往中国的此类产品均未标注汞、铅、镉等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经考验检疫监督辅导,超声诊断仪的生产企业在输入中国产品的中文利用解释书中弥补了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
2016年7月,国家工信部、质检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施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定利用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入口者应该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定利用标识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进行标注,标明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产品可否回收利用,以及不当利用或者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康健造成影响的信息等;由于产品体积、形状、表面材质或功能的限定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该在产品解释中注明的规定。”
考验检疫提醒:医用产品关系生命安全。汞、铅、镉等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必须标注清楚。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定利用标识入境验证,既有利于保障医用安全,还可掌握和减少入口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王欣 李干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