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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禁止入口货色目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旧压力容器存在较多不屈安成分,一旦发生事件,将危及职员、财产的安全。
为此,海关提醒有关企业,入口机电产品尤其是旧机电产品时,应负责学习干系的法律法规,熟习各种产品干系政策,依法依规入口;要加强与海关的联系,寻求技能政策支持,切莫擅自行事;要折衷好发货方,督匆匆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防其将淘汰产品转移至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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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