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鲁某在海南利用其导游身份,以转让做事用度的办法,与乘客达成转让免税额度并合营其购买免税商品的协议,利用社会职员免税额度“套代购”走私海南离岛免税品,进行二次发卖。鲁某还通过招揽某大专院校学生去海南旅游的办法,获取大量免税额度,谋取造孽利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购是指以发卖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分散购买免税品的行为;代购是指利用自己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帮别人购买免税品的行为。
“代购可分为两种:第一种环境,本人不以转销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者本人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环境并不违法,如果超过免税购物额度,在免税店购买时补缴关税及其他税费就可以正常离岛。第二种环境,以转售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的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与前面的‘套购’行为一样,这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乃至还可能构成犯罪。”合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李天明先容。

海关提醒: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海内市场再次发卖;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牟取造孽利益,均属于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由海关按照干系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周雅鹏 胡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