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暨精智生活焕新节”活动正式启动。石榴云/新疆日报 黑宏伟 摄
活动韶光是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个中,产品购买韶光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费券申领韶光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费券利用韶光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补贴工具为,在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补贴产品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等家电类产品和智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类产品。

《履行方案》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和“购新”均给予补贴。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价格,按照每件家电300—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价格,按照每件家电200—5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400—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购买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200—8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消费券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各地州市财政各承担50%,个中:自治区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1亿元,5000万元用于补贴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5000万元用于补贴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实施限额管理,先购先补、补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