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消折衷查,超过八成消费者反对过度包装,清晰地表明了消费者的态度。然而,很多商品的包装具有内部封闭性,且判断商品是否过度包装有专业的标准和打算规则,普通消费者很难从外不雅观判断商品包装是否过度,只能随着觉得走。即便是市场监管司法职员,在检讨商品包装情形时也要经由专业的测算、调查程序,难以快速定性。
诚然,政策层面和监管层面对管理商品过度包装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哀求,制订了越来越严的标准。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的关照》,哀求完善标准体系,修订限定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标准,提出更适用的哀求。《限定商品过度包装哀求食品和扮装品》第1号修正单也对食品、扮装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包装本钱等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定。从理论上说,这些标准和哀求便是商品过度包装的紧箍咒,也是消费者权柄的护身符。但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熟习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别标准,也不节制干系的测算规则,没有专业的测算工具和手段,只能以原始的不雅观察法来粗略感知和判断,因此在商品包装的信息博弈环节处于弱势地位,对商品包装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及消费选择权、公正交易权一定受限。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都有配料表信息,详细解释了食品的身分含量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等,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一览无余。笔者以为,可以参照食品的包装规则建立商品包装参数公示解释书制度,哀求生产企业依据国标在商品包装标签上公示包装的层数、包装必要空间系数、包装本钱占比、包装利用材质、商品是否混装等信息,便于消费者查验理解商品的包装参数信息,也便于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讨,提升检讨效率。

商品包装参数公示解释书制度相称于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供应了包装参数翻译、解读,能让包装内在信息外部化,能让专业问题变得大略、清晰,更易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理解和判别。同时,该项制度对生产企业和商家也是一种监督和约束,能倒逼生产经营者提升依法依标包装商品的自律意识,规范包装行为。(唐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