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借鉴欧洲在定量包装商品上实施“e”标志的履历,决定在我国实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China“第一个字母)制度,并首批确定酒、食用油、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13种定量包装商品可在其净含量标注前或后标注“C”标注。随着“C”标志的深入开展和推广,从2006年1月1日起,凡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其产品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定义的均可申请利用“C”标志。
2018年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担保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关照》(市监计量〔2018〕240号),关照将原来需经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利用C标志前对其计量担保能力进行核查而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担保能力证书》的方法调度为企业志愿参加计量担保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担保能力评价规范》(质技监局量函〔2001〕106号的哀求进行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达到《规范》有关哀求的,通过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培植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企业已达到《规范》哀求,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第75号令)的有关规定。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利用全国统一的计量担保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
企业利用“C”标志需知足的哀求
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担保能力评价规范》中对利用“C”标志有一系列的哀求,个中:
量限范围
质量:5g-25kg
体积:5mL-25L
长度:没有限定
产品哀求
01、净含量标注
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量监督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哀求。
02、净含量
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的偏差必须符合产品逼迫性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哀求。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测过程中的抽样、检测及评价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考验规则》的哀求。
03、包装材料
企业用于包装定量包装商品的材料应知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哀求,并应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04、不合格掌握
企业必须确保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实物净含量超过许可偏差规定的产品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危害消费者利益。
05、纠正方法
企业应剖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缘故原由,并确定所采纳的纠正方法。纠正方法的履行情形应加以记录。
产品利用“C”标志需知足的哀求“C”标志图形外沿为正八边形,内沿为正方形,比例需符合规定哀求。利用“C”标志时,应清晰易见,在正常利用条件下,不可撤除。“C”标志应与净含量同时标出,标于净含量之后或之前。“C”标志字符高度与净含量字符规定高度相同,最小高度不少于3mm。标志颜色推举为玄色,也可根据印刷须要选择其他颜色。素材来源:广东食安
编辑:ZHFDA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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