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条约》签订韶光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韶光为准。

延长期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同等,即:本科生为1000元/月。韶光最长不超过两年。
需供应以下材料: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条约(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供应结婚证;《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及《申请延长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基本信息汇总表》。
符合报告条件的职员(符合第1条报告哀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按照第3条准备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trcjtfw@163.com,发送成功将收到邮箱的自动回答。我们收到邮件后将通过邮箱给您反馈信息,请申请人才及时关注邮件。
业务包办电话:市人才发展集团0513-83501398、83500938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做事中央0513-83558011、83558025
报告系统目前整年开放,不设报告窗口期。人才已取得整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
详细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秀士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报告。
报告职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哀求。报告职员最高学历为整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返国职员供应留学返国职员证明及教诲部留学做事中央出具的《国(境)外***》。
2.就业韶光。首次在南通就业韶光自2019年7月1日起打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韶光为准。
3.企业条件。报告职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心、省属企业,不含机关、奇迹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来源:南通人才发展集团
编辑:刘铃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