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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系问答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拓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拓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发卖折让等环境,须要作废代开拓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拓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拓票申请。
如果纳税人须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哀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须要解释的是,对通过邮寄办法取得的代开拓票,部分省市税务部门供应了邮寄需作废代开拓票的功能。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做事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须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拓票后,才能作废代开拓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