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厦门市思明区审查院办理了一起
涉及该类毒品的案件

案情回顾
小伙子自吸后贩卖
网上推销称“高浓度”
2021年8月
杨某在网上发布了一则电子烟的广告,流传宣传“高浓度”,并留下了联系办法。很快,一位来自厦门的网友联系了杨某。
在谈天过程中,杨某先容这种电子烟“可以一玩上头”,网友讯问杨某电子烟中是否含有“叶子”(指大麻),杨某回答有。
接着,双方协商以900元的价格交易,包含1根烟杆和1个装有烟油的烟弹,杨某通过快递将电子烟寄给买家。
2021年11月
公安机关依据线索缴获上述邮寄的毒品,并将杨某抓获,同时在杨某住处查获装有烟油的烟油瓶3瓶、烟弹2个。杨某的电子烟虽然外表与普通电子烟并无不同,但是经由鉴定,均检出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身分。
▲ 查获的电子烟毒品(左侧为烟杆,右侧为烟油)。
杨某今年34岁,是江西一家珠宝店的店员,据他交代,自己于2019年年底通过网络购买,第一次吸食含有人工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后来便产生了贩卖的想法,在网上发广告。
经思明区审查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采纳了审查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惩罚金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900元。
审查官提醒
合成大麻素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毒品类型。
2021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牵制品种类弥补目录》,即被我国列为毒品进行整类列管。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贩卖、运输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将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吸食行为则属于吸毒。
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获取本钱更低,但能产生更为强烈的愉快、致幻等效果,其对身体的侵害远远大于植物大麻毒品。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后,会涌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导致休克、窒息乃至猝去世。
含有合成大麻素身分的“电子烟”
是一种新型毒品
极具伪装性
易令人疏于戒备、跟风考试测验
审查官提醒大家
多一分当心
少一分猎奇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供稿:思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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