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酷乐时期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亚创达科技有限公司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
此外,标称生产企业为深圳市鑫亚美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高讯霸灵电讯有限公司(包装)、深圳市金国宏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亚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兴华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4批次数字移动电话机产品抽检不合格但未能投递风险提示。
其余7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分别为深圳酷比通信株式会社、深圳市米莱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滴滴通讯网络有限公司(解释书)、深圳市国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小达人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瀚维通讯技能有限公司、深圳市央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上善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和深圳市易百年科技株式会社(包装)。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不合格产品的发卖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干系规定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干系法律法规的哀求主动采纳方法下架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柄。
采写:南都见习 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