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可减轻买家网购压力和风险
扬子理解到,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很多内容作出规范,个中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办法、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做事,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任务。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做事供应者的除外。”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央主任曹磊表示,消费者在电商网站上浏览、探求、查看、比对,末了下单、付款、等待收货,其实在是在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建立买卖条约的过程,订单记录可视为双方达成买卖条约的证明。

对付新规中的这一规定,曹磊认为,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看,这样的规定,加大了卖家的任务,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业内人士建议,如果卖家以为自己的承诺很难达成或者难以实现,就不要在自己的做事中作出类似的承诺或者与买家达成自己做不到的约定,否则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买家可自行选择快递,但风险自担
常日的网购,都是实体货色的买卖,大都采取快递物流的办法交付。电商新规明确规定,由卖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任务。卖家可以根据与快递物流企业签订运输条约来剖析自己的实际任务承担,如果货色的破坏问题是由于快递物流企业造成,那在赔偿了买家丢失后,向快递物流企业追偿。此外,业内人士建议,卖家可以给自己配置得当的货色运输保险,来转移自身的风险,保护经营成果。
扬子看到,新规中表示,如果买家选定自己哀求的快递物流企业,则卖家不需求要承担前述条款的任务。对付这种情形,业内人士提醒,虽然买家对付快递物流有自己的分外哀求和喜好,但须要把稳的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任何货色丢失的风险可能都须要买家自己来承担。
“我们这里供应多家快递公司,你选择哪家?”未来在网购时,卖家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形下是否意味着买家自己承担风险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央干系人士提醒,在这种情形下,买家有自己承担运输中货色风险的可能性。对付买家而言,建议对付非分外类货色只管即便不要自行选择和指定快递物流企业,而应按照卖家的常日做法操作。对付坚持指定快递物流企业的买家,建议买家及时购买货色运输保险,通过保险的形式来转移货色运输的风险,保障自己的权柄。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