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社区充电桩。 鲍梦妮 摄
《关照》提出,要优化经营性充换电举动步伐峰谷电价。一方面,调度峰谷时段,设置全天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设置时令性尖峰时段,仅在供需紧张的夏冬季(1、7、8、12月)设置尖峰时段;增设平段时段,将供需相对宽松的时段设置为平段时段,电价不予浮动;创设深谷时段,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假期,增设深谷时段,加大电价下浮力度。
另一方面,浙江将调度峰谷电价,适度下调峰段电价的上浮比例和扩大谷段电价的下浮比例;下调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50%;扩大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53%扩大为60%;增设深谷电价,下浮比例达80%;取消春秋季尖峰时段,对应调度为高峰时段,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35%。

此外,《关照》明确规范充换电做事收费行为。电动汽车充换电举动步伐经营主体除向用户收取电费以外,可向用户收取做事用度,做事用度实施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主体基于填补本钱、合理收益自主制订。
浙江明确,经营主体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及充换电 APP等能干位置公示充电价格,包括总的充电单价(即“一口价”)及电费、做事费分项单价等三个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用度。且经营主体应通过做事用度回收除电费外的本钱及获取收益,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用度。
据悉,估量该政策实行后,浙江充换电举动步伐均匀用电价格将低落10%-15%,充换电价格将低于周边省份,有利于打造浙江充换电价格的区域上风,进一步促进充换电根本举动步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家当康健可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