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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院设备物资采购实施办法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通讯 2025-01-1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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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设备物资采购的范围:与医疗、教诲和科研等密切干系的设备物资等项目,设备包括医疗专业设备、通用设备、一样平常设备,物资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 成立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小组,组长由院长担当,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当,成员由纪检、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院办室、利用科室、干系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
其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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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干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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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2.制订完善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详细履行办法;

3.组织设备物资招标活动;

4.组织体例招标文件、调研、稽核、确定招标办法等;

5.组织处理条约协议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

6.整理会议记录和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

7.其他有关招投标事务。

采购操持与报批

各科室在每年10月尾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须要,向干系职能部门申请下一年度所需的设备物资,各部门汇总后于11月尾前上报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
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于12月组织谈论,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上报县卫健局,审批赞许后纳入医院年度采购操持。

第五条 采购的办法

一样平常采取公开招标、约请招标、议标三种办法,原则上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法。
但对国家明文规定确当局采购招标本钱过高,或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现有设备破坏影响医院诊疗事情等缘故原由,急需配置、采购的物资与设备,经县卫健局赞许后可采取约请招标形式,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招标前,招标小组应该XX利用部门和有关专家谈论干系招投标事宜。

单价设备款在5万元以上,物资款在2万元(含年批量款)以上的以招标形式采购。
限额以下的以竞争性会谈询价采购,由分管院长、干系职能科室、利用科室的卖力人组成临时会谈小组。
单一路源采购必须先经院纪检组及院长赞许后由临时会谈小组会谈采购。

第六条 采购的履行

采购小组应开展市场调研,理解同类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基本情形,及时将前期事情情形上报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
招标小组制作招标文书在媒体公告,和医院纪检组对报名人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标书。
招标文件按规定体例、密封、标志。
在规定韶光内递交标书,否则不予以受理。

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形,经集体研究可选取下列任一种办法确定中标人:

现场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初评——稽核——定标;

定标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关照书,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变动、转包或以附属单位代替,否则不予签订相应条约。

第七条 条约的订立

自中标关照书发出后,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标书签订书面条约。
由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院长与中标方签订条约,中标方须由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条约章方为有效,利用中标单位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公章订立条约无效。

第八条 组织验收

设备由设备科牵头XX利用部门共同组织验收,物资由仓库实物保管人根据条约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条约规定的设备和物资有权谢绝验收,及时关照供货商并向医院领导申报请示。
验收人须在验收结算和入库单上签署见地并报医院财务科作结算依据。

第九条 款项结算

1.设备与物资项目一样平常应在验收合格后结算。
医院财务科付款必须凭符合规定的项目条约、项目验收结算书(或入库单)等干系依据材料,并符合医院财务科报销规定。
对条约约定实施分期付款的项目,严禁超进度付款行为。
款项结算工具只限于中标人,医院财务科一律不与第三方结算。

2.条约价格变更必须由招标小组书面报告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谈论决定变动价格幅度;如遇突发性的市场价格颠簸,价格的确定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

第十条 医院采购招标事情原则上定期组织,一季度一次。
分外情形下,经县卫健局赞许后,可以提前、推迟或增减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招标纪律与惩罚规定

1.采购招标小组事情职员有下列环境之一,由医院纪检组责令改正,并视情形深究有关职员任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深究法律任务。

1.1 以各种办法规避招标的。

1.2 招标事情职员透露包括标底等应该保密的招标活动情形和资料。

1.3 与投标人串通,危害国家、医院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柄。

1.4 接管投标人的吃请、索取与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1.5 在招标投票前打呼唤拉票或擅自开标。

1.6 擅自与中标人签订变更招标本色性内容、使医院经济利益受损的条约。

1.7 在样品稽核和货色验收等过程中庇护供货商,不如实反响创造问题。

2.供应商有下列环境之一,招标小组有权责令改正,并按条约及有关规定惩罚,直至取消医院的供应商资格;造成危害的,供应商答允担赔偿任务。

2.1 供应虚假材料、骗取医院供应商资格的;

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3 与医院参与采购招标职员违规串通的;

2.4 向医院参与采购招标职员行贿或供应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 中标后无正当情由不与医院签订采购条约的;

2.6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落物品标准等人为成分造成的质量问题;

2.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的。

第十二条 监督

1.医院采购招标事情接管医院纪检组、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2.医院纪检组、财务科、干系职能部门有权对条约文件进行审查;

3.医院对采购职员要进行严格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自律;

4.招标结果必须在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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