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双十二”消费维权答疑(副题)
陈勇 通讯员邱实 张强 张彤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隐蔽着一些法律风险。12月12日,“双十二”网络购物节当天,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院长王建新为消费者解答了法律维权方面的疑问。

“老人上网误操作”是近年来网购轇轕中涌现的新问题,误操作是否也要承担法律任务?王建新院长以案释法进行了讲解。
今年“618”购物节期间,听说手机购物平台的东西又多又便宜,60多岁的王师傅就***了一个购物平台的App。在平台上看了几天,他创造有一款老板椅很划算,实体店要上千元,这里只要800多元。买还是不买?他有些纠结,交往返回点开看了好几次。
7月10日,正当王师傅犹豫未定时,接到江夏区乌龙泉快递站的送货电话,说是他买的老板椅立时送到。“我没有买呀!
”王师傅当即拒收,快递站只好将货退回商家——深圳某家具公司。商家收到退货后哀求王师傅承担退货运费242元。“我又没有买,凭什么承担运费?”王师傅没有理会。商家多次联系未果后将王师傅告到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不仅要他支付运费242元,而且还要赔偿公司请律所花费的调查户籍调档、材料打印等用度970元,共计1212元。
庭审查明,王师傅第一次利用某购物平台时开通了“先用后付”的做事,并在浏览老板椅时点了一下订单。订单天生后,商家客服在网上哀求王师傅确认,王师傅未回,客服建议“如果不要了,可取消订单”,仍未得到回答,于是按订单信息发货,结果被拒收。
诉讼中,承办法官石英通过王师傅在购物平台的账户理解到,虽然作为“网购新手”,王师傅表示订单是他误操作了,他一贯以为付款才算购买,但订单确实天生了,而且该平台也有“谁有差错退货运费谁包袱”条款。依法,王师傅只能为误操作“买单”。庭审后,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王师傅意识到问题在自己。经法官调度,王师傅赔偿了商家1000元丢失。
据理解这并非个案,该商家每年都要碰着类似拒收上百起,大多是一些不熟习网购规则的老人所为。
事后,王师傅表示教训深刻:“上了年纪的人,在打仗网购等新鲜事物时,一定要先熟习其运行规则。不能像这次一样,抱着老不雅观念,以为没付钱就不算买,误操作点下订单后既不取消,也不收货,以为没事,结果吃大亏。”
常常有商家声称“假一赔三”乃至“假一赔十”,消费者能否哀求其兑现承诺?王建新院长举了个例子。
两年前,市民刘师长西席在家具城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沙发、餐桌椅、茶几、电视柜、床等在内,共计2.6万元。购买时,店家声称这套家具主材为小乌金木,辅料为松木,货真价实,“假一赔十”。
2022年上半年,家具陆续送到刘师长西席家。他创造末了送来的茶几、电视柜与展品品质差异较大,且主材面板材质为木芯板,与店家承诺不符,遂找店家理论。无果后他诉至法院,哀求店家按承诺返还茶几与电视柜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
庭审中,刘师长西席声称,这套家具主材为小乌金木,但实际上用料很少,只在“看面”(能看到的表面)才有,个中茶几、电视柜不仅大面积利用了木芯板,而且样式、做工也与展品差距很大。
店家则辩称,业内所说的主材,便是指“看面”的用材。经查,承办法官创造,店家在推销家具时虽然声称全套家具主材都是小乌金木,但双方并未解释其分布比例,很难认定其是否存在敲诈行为。在市场上,纯实木家具价格较高,刘某以2.6万元打包价买下全套家具,价格相对合理。在诉讼中,刘师长西席也表示,整套家具是他亲自挑选看中的,利用后并未创造质量问题,仅对茶几、电视柜的质量有异议。
依法,店家虽然承诺了“假一赔十”,但“假一赔十”紧张适用于食品安全问题,经营者敲诈适用于“假一赔三”。考虑到家具已被刘师长西席利用了一段韶光,为避免双方因退货产生不必要的抵牾,法院启动了调度程序。综合双方诉求,法官提出了三套办理办法:一是店家按“假一赔三”对茶几、电视柜进行退赔;二是全套家具退货;三是店家补偿刘师长西席3000元,并免去家具运送、安装用度。经调度,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连续履行条约,商家补偿刘师长西席3000元。
“商家售卖物美价廉的商品本无可厚非,但不能肆无忌惮浮夸其词、虚假宣扬,打广告‘擦边球’,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任务及惩罚。”
王建新院长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理解答。
问:现在很多平台都推出了所谓平台“自营店”,消费者与“自营店”产生轇轕能否直接向平台维权?
答:无论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是实际自营、标记自营抑或是足以误导消费者相信系自营的环境下,如果发卖的商品危害了消费者合法权柄,消费者都可以主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商品发卖者或者做事供应者任务。
问:网络直播电商快速发展,直播平台“卖货”应该承担哪些任务?
答:依法直播平台“卖货”答允担四方面任务:直播平台自营任务;无法供应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时的先付任务;未尽经营资质审核责任的连带任务;明知不法行为的连带任务。
问:网上购物退货后商家没有退还优惠券,导致购买其他商品时造成丢失,丢失由谁卖力?
答:除非该优惠券在利用时明确约定退货不得返还,买家在退货后,商家该当退还优惠券,否则造成的干系丢失,应由商家卖力。
问:店主在店内张贴“一经售出,概不卖力”的警示标语,购买的商品涌现质量问题,财产受到危害,卖家能否免责?
答:卖家打出这样的标语,陵犯了消费者的求偿权,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财产受到危害,按照求偿权的规定,他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改换或退货,经营者借口自定的“规定”而谢绝退货是违法行为。
问:顾客在超市自助存储柜丢失物品,超市赔偿与否?
答:超市应赔偿顾客遭受的实际丢失。
问:网上买的定制商品,可以七天无情由退换吗?
答:《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办法发卖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解释情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打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来源: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