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检讨中创造学生带手机,第一次给予警告,由班主任关照家长不得让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第二次,由学校暂为保管到学期结束,由班主任关照家长。放假时返还学生。若再次带入校园,由学校保管到毕业。期间手机涌现任何问题,学校不予卖力。
2.危险物。指的是刀具(壁纸刀、剪刀、锥子和国家认定的牵制类刀具)棍棒等具有攻击性物品、玩具(仿真枪、滋水枪、刀、匕首等仿古冷兵器及尖锐性和具有攻击性及易吞服物品)、鞭炮(划炮、摔炮)取火工具(打火机、火柴、放大镜)易燃物、易碎品等与学习无关物品。
3.创造危险物品,任何学校教职员工有权直接没收,不予返还。班级流动红旗评比按一人次扣5分标准实行。

4.同学之间有相互监督责任。如班级有危险物品,同学要积极举报,由同学举报出危险物品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班级不扣分,根据情形给予举报同学班级相应加分。
5.学校根据详细情形灵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