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顺昌县公安局民警在事情中创造,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在仁寿镇长期生产、发卖无资质、无合格证的伪劣产品“驴子车”“裸体车”,涉嫌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
为从源头肃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顺昌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治安、交警、刑侦、派出所抽调的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经数月的侦查,于2022年3月,在仁寿镇往余塘村落路段一厂房内将正在组装、拼装无资质、无合格证的伪劣产品“驴子车”、“裸体车”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张某军、黄某清当场抓获。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用发动机、钢材、轴承等零部件造孽组装、拼装无资质、无合格证的伪劣产品“驴子车”“裸体车”70余部,以每部车4万至8万元不等的价格发卖给他人,发卖金额达20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