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师长西席是一位买卖人,双节即将来临,他决定给互助伙伴和支属送些礼物以匆匆进感情。在超市里看了一下子,他选中了一款看起来很不错的烤羊腿,价格是168元一盒。礼盒包装上画着诱人的羊腿图片,于是白师长西席买了几盒回去。然而,当他打开一盒准备品尝时,却惊异地创造里面只有些许残留的肉块,彷佛是烤过的骨头。心急如焚的他决定回到超市去办理这个问题,免得亲友和互助伙伴开箱后认为自己的礼物没有心意。
白师长西席质疑超市售卖的烤羊腿是否被他调换。为了澄清误会,超市决定当着白师长西席的面打开一盒包装,结果创造里面的烤羊腿并没有任何问题,与超市货架上摆放的千篇一律。
然而,即便如此,超市并没有退钱给白师长西席,反而退还了一箱卷煎和一箱牛奶的金额。对此,白师长西席有些朝气,认为超市并没有按照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

超市方面却嘴硬地表示,他们所售卖的产品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没有任何问题。并且,由于现在是假期,厂家的事情职员都在外出出差,对付白师长西席的质疑,并没有给出正面的回应。
这样一来,白师长西席感到非常失落望。作为超市的虔诚顾客,他对付超市管理层的处理办法感到不满。他认为超市该当关注消费者的见地,对付质疑该当负责回应,并采纳适当的处理方法。
白师长西席决定不再光顾这家超市了,而是探求其他更加谅解和负任务的做事商。他希望能够得到公道的对待,不被冷落和忽略。
有人调侃起来,这些骨头拿去给狗,估计都会被嫌弃吧?也有人说,夫妻肺片没有夫妻,老婆饼没有老婆,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当然,也有人对产品实物和包装严重不符提出了质疑,认为这是消费敲诈,该当退一赔三。
那么,对付产品实物和包装严重不符的情形,是否适用退一赔三呢?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该当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简而言之,只要商家履行了消费敲诈行为,就该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任务。
此外,《侵害消费者权柄行为惩罚办法》第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信息应该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行为,包括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解释、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办法发卖商品或者做事。这意味着商家在供应商品或做事时,应该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通过虚假或误导性的宣扬手段欺骗消费者。
根据本办法第16条的规定,违反第6条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敲诈行为。在本案中,商品的外包装袋上画着一条拷好的羊腿,白师长西席以为里面的羊腿也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形下购买的结果便是商家进行了消费敲诈行为。
然而,须要把稳的是,一些商品在外包装袋阁下会写着“以实物为准,图片仅做参考”。商家在这种情形下的阐明是尽到了提示的责任,因此难以认定为敲诈行为。
但是,商家做出浮夸宣扬,仍旧须要承担任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能利用虚假宣扬对商品的质量、制作身分、性能、用场、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引人误解的宣扬。
如果商家进行了稠浊行为的,监督检讨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滞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敷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业务执照。
考虑到白师长西席是在图片误导的情形下做出购买决定,纵然不被视为敲诈行为处理,至少也会被视为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向公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因此,白师长西席有权撤销条约,将这些羊腿骨头退还给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