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博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哀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操持,将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八孚牌48V20Ah型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涉及数量为10组;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八孚牌48V24Ah型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涉及数量为20组。
本批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由于低温放电、过充电、壳体阻燃性效果不佳,消费者在利用时可能存在失火安全隐患。浙江博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改换配件的办法,以肃清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客户做事热线(18058886186)进一步理解详细情形。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毛病产品召复书息网(www.zjdpac.com)理解干系信息,或拨打浙江省毛病产品技能评价中央电话:0571-85027636,反响召回活动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供应毛病线索。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毛病产品召回技能中央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复书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大众号(SAMRDPRC),理解更多信息,反响毛病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