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柄日刚刚过去,人们还在评论辩论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但也有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到消费者的数据权利。比如,一则“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就持续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自述:通过某旅行做事网站订特定酒店,朋友的账号显示只需300元,自己的账号则要380元。相同的房间,不同的价格,这算得上算法的“功劳”。通过深挖消费者过往消费乃至浏览记录,让算法洞悉消费者偏好,不少互联网平台清晰地知道消费者的“底牌”,于是就有了上述的看人下菜碟。
明明是明码标价却能暗度陈仓,消费者只能大叹防不胜防。随着新闻的发酵,身边也有朋友做了类似小实验,创造上述情形绝非个案:同在办公室的甲与乙同时打开某打车APP,呼叫起终点相同的快车(平价车)。但创造,平时常呼专车(高端车)的甲,显示价格就比平时只用快车的乙略高。由于信息不对称,这样的手腕显得很暗藏很“高明”,能通过赚取更多消费者剩余来得到逾额收益,但对付普通用户而言,欢天喜地拥抱新经济,认准了平台反而深受其害,这真的成了“最懂你的人伤你最深”。
有人说,这是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的差别定价。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飞机头等舱价格总是数倍于经济舱,演唱会内场座位一定高价,企业版软件总比家庭版贵很多,它们并不是比普通座、大众版“好”那么多!
这样的定价策略之以是被接管被实践,不但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基于这样的大条件:它有助于扩大消费群体,担保产品供给,从而匆匆进社会总体福利。然而,同一时候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环境,并不在其列。为了得到灰色逾额利润,它危害了消费者权柄,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敲诈,不为价格法所许可。

从年初支付宝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的大数据信赖危急,再到“大数据杀熟”的案例,大数据时期普通消费者的弱势处境暴露无遗。只管互联网从出身之际,就被冠以“透明”美誉,但本日看来,这份透明是非对称的。一方面,平台化意味着新的中央化,平台手握海量数据,对个人生活轨迹以及消费偏好精准画像,让个人无处藏匿;另一方面,就像“大数据杀熟”案例所展现的,平台可以有所遮盖,只以“有限真实”示人。这样的权力构造,像不像站在一只望远镜两头对视的人:一方看到了对方无限放大清晰的像,另一方则只能看到一个极度缩小的黑点?
当然,这绝不是说大数据带着原罪,技能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能的贪欲”,既哀求拥有技能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不雅观念。毕竟,面向万物互联的未来,大数据的深度利用与广泛共享是无法旋转的趋势,无论是通过大数据营销快速撮合交易,还是依赖大数据剖析完善社会管理,数据正在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但换个角度说,昔时夜数据无孔不入,也要严防数据规则远远掉队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只有担保普通用户数据权利与平台数据权力间的大致平衡,才能为大数据的长足发展,赢得更多彼此信赖的空间。
从深层次上说,大数据利用引发的几次"大众年夜众信赖危急,与人们对付技能利用的期待,是一体两面的。当网约车踢出了黑车,当12306挤出了“黄牛”,全社会已经方向于相信:新技能的利用,不仅能让社会更有效率,更可以引发诚信透明的商业伦理和商业文明。这一份期待,也当成为大数据时期的商业自觉与技能伦理共识。
(原标题《数据权力如何尊重用户权利》,原作者何鼎鼎。编辑 郑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