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发出本年度首宗诉讼禁令,裁定被申请人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滞在其展台上突出利用“小天才”或者“小天才科技”字样、立即停滞在其展台上或官网上利用企业名称“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小天才”电话腕表赢了“小天才”学习机!
该案的申请人(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是一家专门从事少年儿童电子产品的公司,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了多个“小天才”牌号,旗下的“小天才”早教机、平板电脑、电话腕表等儿童教诲电子消费产品在全国具有较高有名度和良好口碑,原告还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视台投放了大量“小天才”产品广告,2019年,“小天才”品牌在全国的自有发卖点达到五万个。
该案的被申请人(被告)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紧张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早教机、点读笔等,旗下产品有“小导师”“速记星”学习机及家教机。

2018年以来,被告通过“新品发布会”的办法,在全国多地发卖产品,并在其临时搭建的“新品发布会”展台上突出利用“小天才”字样,同时在官网上突出利用“小天才”字号,导致消费者稠浊和误认,多名消费者致电原告客服反响自己在当地“新品发布会”展台购买的“深圳小天才”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网络上也涌现多个称“被误导”“被骗”是小天才品牌才购买的“小导师”“速记星”学习机的发帖,以及《花2000元买“小天才”家教机,利用后女子怒斥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的干系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