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解封本日第七天了,本来以为是好,会令大家很高兴,结果却大喜过望的大反转,可能大家朋友圈涌现了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平时热闹的小区街道,却没人敢出门,还有不明原形的人药店药房排队抢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板蓝根、酒精、口罩等各种药品大礼包,也还有去疯抢抗原检测试剂盒,真的还没过年都这么热闹,有点意想不到啊,令人哭笑不得。
身边都是各种小“羊”人,本日带大家理解一下疫情管控放开,企业购买连花清瘟、酒精、口罩、布洛芬等防疫医药用品,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Q:疫情管控放开,公司购买了一批连花清瘟、酒精、口罩、布洛芬等医药用品,用于公司员工上班期间的消杀防护,取得药店开具的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吗?账务处理该如何进行?

A:企业购买的用于劳动保护的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不应计入福利费。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可以据实扣除,增值税可以抵扣。
账务处理:
借:管理用度—劳动保护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品供应或配备的工具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二)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子,因事情须要而发生;
(三)数量上能知足事情须要即可;
(四)以实物形式发生。
Q:疫情管控放开,公司给予每位员工发放现金补贴500元,让员工自行购买连花清瘟、酒精、口罩、布洛芬等医药用品,这种账务处理怎么做?
A:企业以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的补贴,属于给予职工的福利费,应计入职工的人为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账务处理:
借:管理用度—职工福利费
贷:搪塞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履行条例》(2019)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人为、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人为、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