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超8亿人,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网络主播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职业选择。从业人数的不断增长的同时,主播与演艺公司之间的争议也日渐增多。直播时长认定以及由此引发的高额违约金轇轕成为争议焦点。乃至在一些MCN机构(专门为网络***创作者供应做事的机构)供应的条约中,有关直播时长和违约金的条款可能暗藏陷阱。
未播够时长,被索赔100万元
“要达到条约哀求的直播时长,险些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入行不久的网络主播小新见告,自己所在的MCN机构,哀求部分主播每月至少直播26天,“有效直播时长”需达130小时。

曾担当兼职网络主播的边思宇说,一些MCN机构在打算直播时永劫,并非直接统计网络主播的直播绝对时长,而是把不雅观看人数、互动人数、打赏金额等指标纳入统计,“只有知足一定标准,才算‘有效直播时长’。常常是直播了4小时,只有2小时才算有效。”
“不仅如此,直播前后的设备调试、拍短***、培训学习等事情韶光,一样平常不被纳入直播时长。”小新称,按机构哀求看起来是均匀每天直播5小时,实际上可能要事情十多个小时。“熬夜直播、连续事情多个小时都是常有的事,长期下来,身体根本吃不消。”
更让小新难以接管的是,自己因未能播够约定时长,无法得到保底人为坚持日常生活,在主动提出解约后,被MCN机构哀求高额赔偿:“事情两个多月,每月收入还不到3000元,却赔了20万元违约金!
”
在王岳签下的那份条约中,同样对直播时上进行了明确约定。作为公司的主播,王岳的直播时长标准为:逐日直播韶光6小时,每月有效直播不得低于150小时,开播天数不得低于26天,否则视为王岳严重违约。
王岳以身体不适难以承受高强度事情,且条约中有大量不平等条款为由,向公司提出撤销条约要求,但她的要求遭到公司谢绝。
事情近半年,实在王岳拿得手的所有收入才3725元。与之形成光鲜比拟的是,双方签订的条约中写明,如果王岳违约,则须要支付公司违约金200万元。公司认定王岳违约后申请了仲裁,称遭受了实际丢失,哀求王岳赔偿100万元违约金。
因公司并未供应其遭受实际丢失的干系证据,仲裁委裁定条约中的格式条款无效,酌定王岳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还有大学生主播被索赔8000万元
去年12月,罗莉上了热搜:“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她便是个中的主人公。
曾为MCN机构供应法务咨询做事的刘昕见告,虽然不是每个案子数额都那么大,但他所在的公司每个月都会处理300个至400个MCN机构与主播轇轕案,个中大多数是大学生主播,他们因违约被机构索赔高额违约金。
在采访中创造,对付大学生主播来说,直播时长、签约合同等都可能暗藏陷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缺少社会履历,很随意马虎成为MCN机构和公会追诉违约索赔的工具。
受访专家指出,提升直播行业从业者的素养刻不容缓,要定期对MCN机构干系卖力人进行职业培训,规范直播时长认定规则;同时要加强大学生的就业辅导,避免陷入不必要的轇轕。
高额违约金不受法律保护
类似的案件不在少数。纵目***把稳到,此前广州市中级公民法院就审理过类似案件。
李某与某传媒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签订协议,约定双方互助期限为两年,李某“每月在互联网演艺平台进行演艺直播的日均匀时长不低于6小时,每月在互联网演艺平台进行演艺直播的天数不低于26天”“如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或无端不履行本协议哀求之责任(一个月为期限),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0万元”。后来,李某因病停滞事情。为此,该传媒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哀求李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
虽然双方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0万元。但法院认为,公司的丢失紧张为其对李某的投入以及双方连续履行条约的预期可得利益。本案中,公司对被告的投入并不显著,同时,公司预期可得利益的多少取决于多方面的成分,包括该公司的经纪能力、资源、主播的资质乃至机遇、行业的发展等等,具有很强的不愿定性。
李某因病不适宜长期从事案涉的演艺活动。根据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综合考虑涉案条约的性子、投入本钱、履行情形及违约造成的丢失等成分,原告主见违约金20万元明显过高。一审法院讯断,李某支付违约金2万元。公司不服,向广州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坚持原判。
法官指出,本案中,李某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该公司主见违约金20万元明显过高,虽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因该约定违反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故不受法律保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在采访中表示,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应综合考量MCN机构的本钱,并进行科学准确的商业估值,“不能把不合理的重担,随意压在没有承受能力的劳动者身上”。
专家建议应明确直播事情时长
“设置直播时长规则有其合理性,而实践中的争议紧张在于对该时长的打算及举证规则并不清晰。”都城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表示,不合理的“有效直播时长”规则,是一些MCN机构侵害网络主播合法权柄的紧张办法。
“通过‘不雅观看人数’等不愿定成分统计直播时长,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付网络主播非常不利。”关于直播时长设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建议,双方应在条约中明确直播时长的详细打算规则,最好以“实际开播韶光”等客不雅观成分作为标准。
“明确双方法律关系,是破解不合理的直播时长机制与高额违约金问题的关键。”薛军表示,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受到劳动法保护,事情韶光、违约金等规则的设置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干系管理部门可以出台相应指引,明确网络主播行业事情韶光打算的基本规则。”范围也建议,可以制订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有针对性的指引,对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进行明确。此外,应强化行业自律并制订共同规则,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
综合:纵目***、工人日报、法治日报、扬子
来源: 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