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民法院报
一男子付费登录国外网站论坛,将英文电子书复制下来,出售获利。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民法院一审以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8.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傅某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外贸公司,常常须要查阅英文书本,有的可以在国外论坛上查到,有的查不到便要向他人购买。傅某便产生了倒卖英文书本的动机。

2017年3月,傅某将从国外论坛复制的外文书本下载到百度网盘,通过淘宝网和微信朋友圈发布书本信息,对外发卖获利。没过多久,淘宝网创造傅某的店铺违反干系经营和法律,便查封了该店。为避免再次被查封,傅某在开设的第二家淘宝店的书本搜索上“另辟路子”,通过其注册的ToReaders微信"大众年夜众号推举英文电子书书单及书评,再勾引买家以“数字加代码”办法进入淘宝购买。
2019年7月27日,公安机关在事情中创造傅某涉嫌在网上造孽出售电子书本,同日将傅某抓获归案。据统计,2017年3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傅某从境外网站造孽复制英文电子书2859册,通过淘宝平台、微信平台出售英文电子书的交易记录累计达14226条,交易金额共计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容许,造孽复制发行其笔墨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陵犯著作权罪,遂作出如上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