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22日讯(尹勤兵)继户外建筑、车身LED显示屏后,11月21日,一则外卖小哥身披LED电子广告屏的***,在武汉一些微信群传播。经长江日报-长江网核实,该***为数码合成而成。不过对利用人体做广告,武汉市城管委表示,这是新事物,目前法律上尚属空缺。
外卖小哥身上滚动的***,是数码合成的。 毛师长西席供图
武汉市民毛师长西席称,21日晚,他在当地一个微信群中看到,一个身穿黄色外卖事情服的小哥,在某商家店内取餐时,其背后挂着一块电子显示屏,上面不断滚动一家窗帘商家店名和热线电话。这则***引起了很多群友关注,个中不乏做生意的老板。很多人都对这种LED广告衣和广告形式感到好奇。

22日,根据***中的电话,长江日报-长江网联系上***中窗帘店的老板张女士。她称,网友看到的外卖小哥所穿LED广告衣,并不是真的,该***而是她为了推广买卖,请人制作发布的。
张女士说,21日晚,***刚放到武汉汉南一些论坛和网站,就吸引了不少眼球,虽然看起来效果很逼真,但并非真有其事。
不过,长江日报-长江网在淘宝网上搜索创造,这种可穿着的LED广告衣,价格几百元到上千不等,现实中已有不少网友和商家购买,用于推广各自的产品和买卖。
一样平常市民利用人体穿着,究竟能否发布LED广告?是否须要干系部门审批?
武汉市城管委广告处有关卖力人表示,现行《广告法》等法规中,对付户外广告的界定,紧张限定于户外媒介、建筑、空间举动步伐上,但对付利用人体做广告,则没有涉及,也无明文规定,虽然这是一个新鲜事物,但他个人认为并不得当。
从市场监管角度,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卖力人认为,这种穿着广告是一种新形式,该广告形式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也不存在色情、暴力、迷信、胆怯等问题,并不为广告法禁止,在形式上没有问题。至于内容是否违法,则需根据详细内容来确定,这一点与监管其他广告行为没有差异。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