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藉所在地案(桂E33**3大型普通客车)
【关键词】

包车客运 行政惩罚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相对人: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事由: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藉所在地案(桂E33**3大型普通客车)
2024年3月1日11时30分,我单位司法职员在粤赣高速埔前出口进行司法检讨时,创造罗某明驾驶桂E33**3大型普通客车,搭载24名搭客,从深圳松岗往河源江东新区临江方向行驶。罗某明现场表示这次行程为某驾校包车来河源参加驾照考试,搭客为某驾校学员,但双方没有签订包车条约。罗某明现场供应了其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职员从业资格证》及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案件处理时,被委托人黄某华供应了委托书、业务执照复印件并承认该车的发车点及目的地均不在广西北海,该车是长期从深圳拉驾校学员到河源参加考试的。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由一系列调查取证,认定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查询属第7次查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惩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78项的规定,情节较重,依据《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拟处予2000元的罚款,该公司未提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评析】
《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包车客运线路一端应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可以强化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企业和车辆的监管。企业有管理驾驶员的主体任务,驾驶员须要定期接管企业的教诲培训,如果线路个中一端不在车籍地,擅自变动客运线路至全国各地,将得不到有效监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搭客的合法权柄也得不到保障。客运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变和约定的韶光、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对违规经营的班车、包车等客运经营者,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司法机构将严明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案例二
张某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容许,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关键词】
出租客运 行政惩罚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相对人:张某某
事由:张某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容许,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粤PDG**6小型轿车)
2024年2月21日10时30分,本机关司法职员联合公安高速交警在粤赣高速埔前出口进行司法检讨时,创造张某某驾驶粤PDG**6小型轿车在出口经由。经查,该车所有人是张某某,利用性子是非营运,车上共搭载4名搭客,个中3名男搭客是通过朋友先容联系司机搭乘该车从河源市区到惠州市秋长镇,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支付70元车费给司机;另一名女搭客是通过朋友手机哈啰顺风车平台下单乘坐该车,从河源市东源县城到惠州市大亚湾。张某某不能供应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职员从业资格证》,当事人承认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容许证》。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由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容许,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且经司法信息系统查证,当事人违法行为属第1次查出,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惩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233项的规定,情节一样平常,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拟处予5000元的罚款。
【案件评析】
造孽营运车辆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紧张表现在:忽略国家道路运输法规,造孽经营,严重危害合法经营者和搭客权柄。此类车辆存在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驾驶员未经由正规的安全教诲和培训、车辆不按营运车辆哀求购买相应保险等情形,一旦发生道路安全事件,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在交通运输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群众也该当认清造孽营运的实质,自觉抵制“黑车”,切实掩护好自身利益。
【撰文】张浩森 通讯员 黄晓明
【作者】 张浩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