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断禁止学生无端自行携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因分外情形须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上交《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经年级、学校批准。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不可自行带入班级。一经创造,将给与警告以上处罚,并关照家长领回。
二、学校将设置全体西席监督监察机制。西席创造学生在学校自行利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至班主任处或德育处进行处理;班主任创造本班学生在校园内自行利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处理。
三、德育处、各年级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情形的检讨活动,对自行携带手机的学生,除依据《烟台二中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并将违纪情形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本色评价”中,并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同时,关照家长合营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四、在西席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如学生不合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记过以上纪律处罚,态度恶劣的需关照家长到校合营教诲。
五、学校所有大型活动,均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由班主任安排班级宣扬员携带相机卖力活动拍照。
六、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必要联系,学校在传授教化楼、宿舍楼等有多部公用电话可供学生利用。各班主任电话及时公布给本班全体学生家长。如有分外情形,请联系班主任。
七、学生家长是学生手机管理的第一任务人,家长应逐日检讨学生是否存在未奉告家长和西席私自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情形。为了孩子的康健发展、学习进步,家校齐抓共管,共同掩护好学校良好的学习氛围。
本规定自2021年3月8日起实行。
烟台二中 德育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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