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对上述疑问给予解答,大略来说,父母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是免征个税,一旦父母不幸离世,子女继续父母房产也无需缴纳个税。不过,房屋产权无偿赠虽然免征个税,但仍需缴纳3%契税及少量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
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管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色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样平常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条约,也存在口头条约和其它形式。

那么,父母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是否须要缴纳个税呢?
财政部发布的《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有时所得”项目打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关照》(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环境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责任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这也意味着,无偿赠与房屋产权须要缴纳个税,但是无偿赠与子女等嫡系支属,无需缴纳个税。
子女继续父母房屋产权免征个税
所谓继续权,是指继续人依法取得被继续人遗产的权利,继续从被继续人去世亡时开始。继续开始后,按照法定继续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续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个中,法定继续中,遗产按照顺位继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续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第二顺序继续人不继续。没有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顺序继续人继续。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半子对岳父、岳母,尽了紧张赡养责任的,作为第一顺序继续人。
遗赠抚养协议则是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去世葬的责任,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关照》(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续人、遗嘱继续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言之,子女继续父母房屋产权无需缴纳个税。
免征个税后,无偿赠与还需缴纳其他税费吗?
多位业内从业职员指出,嫡系支属之间房屋赠与虽然免征个税,但仍需缴纳契税、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
而对付非嫡系支属之间的房屋赠与,赠与方则视同发卖,按***房屋征收增值税及附加税;受赠方也需按“有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中,房屋交易过程中嫡系支属认定例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半子对岳父、岳母,尽了紧张赡养责任的,可视为嫡系支属。
对付嫡系支属而言,受赠方紧张承担的税费为3%的契税,即赠与房屋税务核定价3%。
以一套满5年90平以内400万元的普通住宅打算,如果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则赠与税费为12万元。
比拟二手房交易买卖税费而言,则只需缴纳1%的契税,即4万元。
对付子女等法定继续人依法取得被继续人房产的,契税是免征的,用费仅收取少量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
详细税费可参考下图(以上海为例,地区之间或有差异,详细查询不动产所在地政府规定)
房屋继续环节也需征收税费。
房屋赠与及继续后,再上市交易税费如何?
可以看到的是,虽然房屋赠与子女等嫡系支属免征个税,但房屋赠与之后再***,比较二手房交易所缴纳的个税就有很大的差异。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关照》(财税〔2009〕78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本钱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干系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嫡系赠与房屋,一旦赠与房屋想要再上市,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年限不满5年或满5年非家庭唯一,则个人所得税将付利润的20%。
对付继续房屋再上市的交易的,同样适用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不满5年或满5年非家庭唯一:利润20%,购入价可追溯继续前购入价格。
举例来说,相同情形下,以当前一套市场代价400万的房产来说,如果父母的购入价为100万,在赠与及继续时的核定价为300万元,则嫡系赠与及房屋继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100)20%,即需缴纳个人所得税60万元。
而对付二手房交易买卖来说,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300)20%,即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万元。
房屋受赠及房产继续之后上市交易税费征收:
(上海链家交易管理中央总经理施安、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央、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剖析师卢文曦给本文内容供应干系税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