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联邦卫生部公布的《***产品匆匆销条例》,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络或其他媒介渠道,都不得以青少年可以瞥见或听见的任何形式发布***产品广告。青少年可出入的发卖点也不许可展示***产品。
同时,所有获准发布、展示的***产品广告,都必须附有***产品危害康健的警告信息。
违反条例发布广告者,可处最高50万加元罚款或最高2年监禁。违反条例在发卖点展示***产品者,可处最高2.5万加元罚款。广告上不显示康健警告者,可处最高5万加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

加卫生部表示,加拿大原有的《烟草和***产品法》对干系产品的匆匆销已作出规管。但各种媒体平台、户外标牌和发卖点等都涌现了越来越多的***产品广告,故需完善法规。
加卫生部还表示,正在考虑更多监管方法,以限定***产品中的尼古丁含量及口味等,并将哀求干系行业表露产品的身分、研发和发卖情形等更多信息。
该新条例将于8月7日起生效。但个中关于发卖点展示的禁令将在9月6日生效。当局表示,鼓励民众举报违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