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惩罚信息,涉及北京韵隆商贸中央。详细信息如下:
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 | 京顺市监惩罚〔2023〕280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韵隆商贸中央行政相对人种别 | 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13L68769345J工商注册号 | 110113604253157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奇迹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张铁刚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项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16年从北京古韵居茶叶有限公司购进正韵牡丹(福鼎白茶)3包,上述商品共发卖2包,发卖价格为288元/包。当事人已售出和未售出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864元,违法所得为576元。 2023年03月23日司法职员在日常检讨中创造当事人发卖标签不合格食品,并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关照书》(京顺市监胜利责【2023】03231号)。惩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惩罚种别 | 罚款惩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惩罚如下:罚款:1200元;罚款金额(万元) | 0.1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惩罚决定日期 | 2023-07-20惩罚有效期 | 2099-12-31公示截止期 | 2023-10-20惩罚机关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 ——【投稿、区域互助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com24小时内回答。】

阅读 隐蔽边栏发布日期:2023-07-27 10:01:45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