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截图
公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罗知之)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各种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于12月6日-21日,登录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按时如实报送企业和产品干系信息。
信息报送须知显示,企业信息报送主体包括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入口代理商)和电子烟零售店。产品信息报送针对在境内生产并发卖、入口以及出口三种经营类型的电子烟产品。报送填写信息包括发卖份额前五区域、品牌销量、发卖价格、产品型号和种别等。

据理解,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搜聚见地稿)》,面向社会公开搜聚见地。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卖力人在接管采访时表示,为规范电子烟家当市场秩序,将电子烟家当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现阶段各种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停息新的电子烟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