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信息显示,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与长沙蓝宇生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互助共建条约》,将该医院精神卫生科出租给长沙蓝宇生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经营韶光为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其间违法所得共计公民币275480.04元。
该医院放射科事情职员张某某未佩戴个人剂量计,于2022年6月28日为患者雷某某、王某、侯某某开展了放射诊疗事情。
该医院未经卫生康健行政部门容许,擅自变更《放射诊疗容许证》核准的CT(生产厂家为沈阳东软,紧张参数为140kV,345mA)、DR(生产厂商为深圳蓝韵,紧张参数为150kV,630mA)两台X射线机,实际利用CT(型号为上海联 影UCT528)、DR(型号为深圳安科ASR-6850S)为患者开展放射投照事情。

查该医院患者彭某某(住院号:202205963)的病历资料,该患者入院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出院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该病历中最近1次的病程记录书写韶光为2022年6月19日,2022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期间,该医院无医务职员为该患者未书写病程记录。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版)》第四十六条、《中华公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第八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轇轕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长沙市卫生康健委员会对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惩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公民币275480.04元;罚款公民币699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