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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南京中院电子票据系统已在江苏全省率先上线利用,当事人可在法院备案大厅打印电子票据。而这次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让群众少跑腿,根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上线利用电子票据的关照》安排,从12月20日起当事人可通过手机吸收短信、登录江苏政务做事APP或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等多种办法***票据信息,足不出户即可查看和打印电子票据。同时,承办法官也可在办案系统中即时浏览款项缴纳的电子票据信息。
目前,当事人可通过短信链接、江苏政务做事App、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三种办法获取并打印电子票据。南京中院提醒,当事人备案时一定要供应自己准确的手机号码,否则将会收不到干系短信,同时还会影响平台的登录。
扬子/紫牛*** 万承源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校正 苏云
来源:紫牛***